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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有哪些(合同法第10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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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按照违约行为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2、完全违背缔约目的的,为根本违约。

3、部分违背缔约目的的,为非根本违约。

4、同样一个违约行为,可能导致根本违约,也可能是非根本违约。

5、扩展资料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6、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7、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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