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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从犯属于共同犯罪吗(胁从犯)

大家好,小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胁从犯属于共同犯罪吗,胁从犯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

2、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

3、它包括以下情况: 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

4、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

5、 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6、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

7、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

8、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

9、行为并不需要仅仅以行为人自身直接的身体性行为为基础,与能够将器具和动物作为工具加以使用一样,也能够将他人作为工具实施犯罪。

10、这种将他人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犯罪的情形,称为间接正犯。

11、 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犯,但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成立共犯,而由利用者对被利用者的行为独立负责。

12、如某甲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认为是某甲单独犯罪。

13、关于写胁从犯,如果完全失去意志自由,那么这个被胁迫的,就不是胁从犯,胁从犯可以定罪的基础就是他还没有完全失去意志自由,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依然实施了犯罪行为,而对于他减轻和免除的基础在于他受到了胁迫,不是完全自愿,主观恶性较小。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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