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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大事记怎么写(大事记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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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事记具体编写时,要注意两点:一、寓论断于叙述,于叙述中见观点。

2、二、适当直接评论,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即夹叙夹议。

3、 三、对于客观史实的叙述,可以详尽一些,也可以简略一些,但无论内容详略,文字都应力求简明。

4、四、为了使大事记正文眉目清楚,编写大事条目应坚持“一条一事”的原则,即在一个条目中着重记述一件事情,而不能把几件事揉在一起。

5、属大事、要事的记录范围:人事变动事。

6、包括:该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调动;本机关所属干部的重要奖励、处分、离休、退休和逝世等事。

7、2、组织变动事。

8、包括:该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机构的成立、撤销、合并;本机关及所属下级名称的更改、职权范围的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变更、办公地址的迁移。

9、3、其他事。

10、包括:该地区、本机关之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在该地区、本机关发生的影响,以及该地区、本机关发生的重大社会动态、事故;气象的重大变化,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善后处理等事。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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