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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险报销标准2016(流产生育险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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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好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报销即可。

2、具体的流程如下: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3、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

4、三、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购买社保所在地办理即可。

5、扩展资料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6、一、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7、(1)生育的医疗费用  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8、其中,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9、(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10、其中,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

11、注: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相关生育费用一般可在医院直接划卡结算。

12、2、生育津贴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13、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14、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一个社保年度申报的全部参保职工工资总额计算。

15、即: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注: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划卡结算后,一般第三个月会发放到生育时所在单位账户。

16、3、一次性营养补助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

17、自2017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调整为1563元。

18、注: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划卡结算后,一般第三个月会发放到女职工本人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19、4、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产假(1)顺产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2)妊娠不满2个月(不含)流产的,20天;(3)妊娠满2个月(含)不满3个月(不含)流产的,30天;(4)妊娠满3个月(含)不满7个月(不含)流产、引产的,42天;(5)妊娠满7个月(含)引产的,98天。

21、计划生育手术休假(1)结扎: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21天;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7天。

22、(2)复通术:输卵管复通手术的, 21天;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14天。

23、(3)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4)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护产假:15天(男职工享受)。

24、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以上规定的假期5、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二、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的;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25、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6、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生育保险。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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